随着贷款不断收紧,现在银行不但挑客户,而且对抵押物的要求也越来越挑剔。
昨天下午,张先生收到了一条来自某银行的短信:“面向新老客户推出住房抵押贷款,月息6.5%。-7.5%。。”急需30万元流动资金的张先生带着房产证赶到了银行,结果却被告知,自己手上的两套住房均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,原因是这两套房子建筑年代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,房龄有些老。
在贷款政策调整之前,各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并不算高。一般只要是具有合法产权的商业用房、写字楼、标准厂房、外地住宅,甚至是二三十年前建的老房子都能当作个人贷款的抵押物。
如今,银行对贷款抵押物的要求正在不断提高。不仅把抵押物的性质圈定为“住宅”,并具体规定了房龄和面积。比如,想要在民生银行获得住房抵押贷款,抵押物必须是1995年以后建造、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住宅。浦发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也表示,抵押不动产最好是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,房龄不超过8年的市区住宅,这样比较容易获得贷款。华夏银行则把“优质抵押物”的标准确定为“知名开发商近年来在杭州市区建造的产品”。
有业内人士解释说,之所以把“优质抵押物”的定义从商业用房、写字楼等大多数不动产缩小到仅为“新建住宅”一项,一是考虑到这些商品房相对容易定价,也易于出手变现;二是能够警示贷款人做到及时还贷,“如果贷款是用抵押自家住的房子换来的,那么投资总会更小心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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